春风得意 发表于 2018-1-5 20:07:03

广东省音乐家协会副主席何平教授学术著作《交响音乐欣赏》遭质疑(一)

 何平是华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院长,二级教授,博士生导师,身兼广东省音乐家协会副主席及各类省级委员会评委,俨然是音乐研究的“南天一柱”。名衔繁多,炙手可热,但其学术成果却不忍卒读。他的著作也应算为数不少,但多是东拼西凑介绍外国音乐家(主要是阿伦·科普兰)的内容,以及音乐欣赏方面的通俗性文字,谈不上任何学术建树,更谈不上有什么学术影响。这样的“著名”教授以及以这种学术状况“著名”的教授在艺术、人文学术界原属屡见不鲜,本不必花多少功夫去计较。然而待看到何平最近编著、出版的《交响音乐欣赏》[广东省出版集团、新世纪出版社2013年8月版,下同]一书,几乎每一节都可见常识性错误,想到这样的书会被当作“名家”指导“大众读者”[《品味艺术》丛书编委会:《序言》,见《交响音乐欣赏》扉页]的范本,不由得出了一身冷汗,因而为学术良心和责任所驱遣,将随意翻检出的学术不端、错误百出的内容作一披露,以免这样的“著作”继续贻误“大众读者”。

  一、没什么学术也可以学术不端的“编著”

  这本书总共不到180页,小开本,12万8千字,应该说是一本名副其实的小书。不过这本“大著”署名“何平编著”,就很值得玩味。按说一个音乐理论的博士生导师,还是华南理工大学的艺术学院院长,写一本这样的书不应该很难,可何平只写了其中的一半内容不到,其余内容都是别人的成果,然而又都被他自己“编著”了。

  就他所写的这一半内容而言,注明“编著”还勉强说得过去。先不论他在“编著”中露出了多少知识性甚至常识性的破绽,它所编著的那些内容,也就是本书第一部分《交响音乐的基本知识》,实际上连一点点“著”的痕迹都没有,除了一些莫名其妙、错误百出的“见解”而外,没有任何可以称得上学术观察和独特理解的内容。这部分除了简单的读本甚至网络资料都可以随手找到的“知识”而外,几乎没有任何属于他自己的东西。但毕竟是他“写”下来的,可以算是“编书”的结果。脸皮厚一点,叫做“编著”也就罢了。后面大部分内容是人家写的东西,全部纳入自己“编著”的范围,这就非常过分了。

  既然是“编著”的东西,那这本书的作者就基本上是他自己,书的署名就是“何平编著”,从封面到版权页都没有任何其他作者的署名。但何平教授也还是知道明目张胆抹煞别人劳动很不道德,于是别出心裁地在目录里巧妙地列出了第三部分实际写作者的名字,而且也仅仅在目录上标出,到了正文部分又变成了模糊的“何平编著”的内容了。目录里的标示也很有讲究,“编著”者是这样标示的:

  组曲/梁文珊

  协奏曲/吴娟

  这样的标示对于“编著”者自己,以及对于有关作者是清楚的,音乐史和音乐理论的研究者也或许可以弄明白,只是觉得有些怪异,但对于“大众读者”则很可能造成混淆视听的结果:当不知真相的读者将“/”后面的姓名误当作“论述”的内容时,那一部分的正文又没有标注是别的作者所写,则很容易误解为都是“编著”者的“编著”。

  一本明显是集体编写的书,在扉页、版权页以及别的地方醒目地开列作者名单,或者在前言后记中明确版权责任,这几乎是通常不过的做法。这本书处心积虑地在其他作者署名问题上造成混乱,非常不规范地采用模糊署名方式对待其他作者,并且规避所有可能的机会说明其他作者的著作权,然后全书堂而皇之地标示为个人“编著”,这是一种看起来巧妙但实际上试图瞒天过海的学术不端行为的“马脚”。

其实,懂得自爱的学者应该知道,“编”一本书与“编著”一本书并不是一回事。“编著”的这本书主要内容都须经过自己“著”,其中有些材料和内容可以通过“编”的方式进入“著述”,但自“著”须是主体部分。何平将自己只是编写了一半不到的这本书署为自己编著,是对别人劳动的有意侵占,属于严重的学术不端,——尽管这本书总体上谈不上学术,而且也不以“学术”定位,但从简单而又复杂的“编著”署名的方式上可以看到:没有学术的书同样可以体现学术不端。(转自学术批评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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